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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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诵读经典、演讲表演的能力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,活跃校园文化生活,提升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给全校学生创造一个展示才能的平台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拟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3月9日举行朗诵、演讲比赛活动。具体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比赛内容及要求:
根据我校学生年龄层次,比赛分初中组和高中组进行,初中(含小学少年班)阶段的同学以朗诵形式;高中阶段的同学以演讲形式。
1、初中(含小学少年班)阶段比赛内容及要求:
中国国学经典或中国古典诗词,现代散文或诗词各一篇,朗诵作品的字数应在五百字以上。
要求:朗诵表演大方得体、自然生动、细腻、有感情、充分把握作品特征,在语言表达方面要吐字清晰、语音标准。
2、高中阶段比赛内容及要求:
演讲内容可以从以下五个题目中任选一题。
(1)心有多大,舞台就有多大; (2)好习惯、益终身;
(3)关爱生命,快乐成长; (4)恰同学少年;
(5)年轻没有失败。
要求:原创,要有完整的文字稿作品,字数在六百字以上;演讲内容要思想健康、积极、活泼向上,要充分体现学生的精神风貌。
二、选拔、比赛方式及日程安排:
本次朗诵、演讲比赛采取以选拔、培训、评比展演的形式展开。活动分为初期选拔、选手培训、复赛三个阶段。
1、报名、准备阶段(11月25日至学期末)
各年级学生到本班班主任处报名参赛,各位班主任要积极动员学生参加比赛,并帮助和指导学生做好参赛准备,各年级语文教师积极做好协助工作。此项活动可以作为学生寒假作业的一部分,认真做好部署并督促完成。
2、初赛选拔阶段(下学期开学至2月底)
初赛由各班级自行组织,可利用自习课和其他空余时间进行,由各班级选拔产生参加复赛人选。复赛人选数根据班级总人数确定,8人以下(含8人)选拔1人,9 — 13人(含13人)选拔2人,14人以上选拔3人。所有报名参加初赛的选手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加5分。
3、复赛人员培训
学校将对参加复赛人员进行统一培训,提高参赛选手的表演能力和演讲水平。由王一民校长对高中组的选手进行培训,梁姗姗老师对初中组的选手进行培训。
4、复赛:(3月9日)
于2012年3月9日晚,在学校礼堂举行复赛,进入复赛的选手按抽签顺序参加比赛。学校将组织由校领导组成的评委进行评选,全校师生进行欢摩。评选办法见附表。
三、奖项设置及奖励:
本次比赛分高中组和初中组分别设奖,各设表演一等奖一个,表演二等奖二个,表演三等奖三个,组织奖二个。所有进入复赛选手都将获得表演奖。
所有获奖选手将获得奖状和奖品,组织奖班级将获得奖状和奖金。获奖选手还将给予优先推荐评选奖学金的条件。一等奖,期末考试文化成绩平均分加5分;二等奖,期末考试文化成绩平均分加3分;三等奖,期末考试文化成绩平均分加2分;选手,期末考试文化成绩平均分加1分。获奖选手的演讲稿和照片,将在学校网站上刊登宣传。获组织奖的班级拥有评选班级的优先提名权,获得一等奖的同学可获省级学生的优先提名权。
四、活动的组织:
本次活动由校学工处负责,教务处、文化教研室、办公室配合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。希望全校同学积极投入到这个活动中来,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。各班班主任要做好动员工作,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初赛活动,积极鼓励更多的学生参加活动,公平、公正地把选手选拔出来。学工处将根据各班组织活动情况及比赛成绩,评选出组织奖。
对活动的各阶段情况,学工处要及时予以情况通报和指导,保证本次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附表:
评分标准
一、复赛总分为100分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内容充实,选材新颖,观点鲜明,紧扣主题,条理清晰,结构完整。(30分)
2、发音标准,语言流畅,语速适中。(30分)
3、感染力强,真实自然,技巧得当。(30分)
4、仪表端庄,得体大方,脱稿表演。(10分)
二、评委由七人组成,评分时去掉一个高分,一个低分,取平均分为选手得分。
三、初中(含小学少年班)组朗诵表演时间在2分钟以内,高中组演讲表演时间在3分钟以内,到时予以提醒并停止。
四、复赛评分采取当场亮分,按分数高低确定名次,并当场予以公布。
江西中山舞蹈学校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